身障服務
發布日期:2020-11-11
基隆市(以下簡稱本市)為提供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可近性的服務,特辦理本市各公共圖書館「書香便利通」之到家借還書服務。
一、申請規定:
凡本市市民持有基隆市公共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個人借閱證,不便到館臨櫃借還書,且領有身障手冊者,得申請免費到家借還書服務。
二、申請方式:
(一)到館申請:請持本館個人借閱證至基隆市文化局圖書館聯合櫃台填妥「書香便利通」到家借還書服務申請表乙份(如附表),連同相關證件(身分證及身障手冊),交服務台服務人員辦理。
(二)傳真申請:至本館網頁「身障服務」畫面下,下載申請表單,填妥連同申請單及證明文件(身障手冊)影本,傳真至基隆市文化局圖書資訊科(02-24271099),辦理到家借還書服務。
(三)委託他人到館辦理者,應出具委託書及雙方證明文件(雙方身分證及本人身障手冊影本)。
三、注意事項:
(一)個人借閱證帳號密碼請勿隨意告知他人,以免他人冒用;如須更改相關資料,可上網(http://lib.klccab.gov.tw/)自行更正或洽各館辦理。
(二)受理申請館:基隆市文化局圖書館。(請向文化局圖書館申請「書香便利通」到家借還書服務,各區圖書館不受理申請)
(三)借閱館藏地:基隆市各公共圖書館(文化局圖書館及各區圖書館)。
(四)送件/取件方式如下:
- 1.由文化局圖書物流車配送。
- 2.郵寄或宅配。
(五)調借文化局圖書館以外之館藏圖書,必須透過「通借/通還」之作業流程,應俟圖書到館後,再通知送件/取件。
(六)圖書運送到指定之「送件/取件」地後,以申請人簽收之日期起算借閱期,得續借1次。
(七)還書方式:申請人可自行選擇將圖書歸還文化局圖書館,或本市各區圖書館。
(八)借書量:每張借書證每次最多6冊為限,還清後始可再借。
(九)借書期限:以圖書到家簽收之日起算借閱期28天,得續借1次(自續借之日起算28天),以申請人通知或寄送之日計算實際借閱期。
(十)還書逾期與罰則:與一般讀者臨櫃借書相同。
四、其他未盡事宜依照基隆市公共圖書館閱覽辦法規定辦理。
五、本須知經基隆市公共圖書館推動輔導會議通過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