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2025-08-04
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1項規定,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,自中華民國110年起,每2年舉行1次。依上開規定,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14年8月23日(星期六)舉行投票,本市各公共圖書館休館1日。